▲圖為示意照,無關本案。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竹蔡姓女子與先生分居後與小她5歲的錢姓男同事姊弟戀,去年2人因細故發生爭執,蔡女指控遭對方性侵,但坦承「半推半就」與男友1夜嘿咻3次,檢方認為證據不足,全案不起訴。
檢方調查,31歲的蔡女去年12月聽聞錢男父親生病,前往探視並留在對方家吃飯,後來錢男質疑蔡女沒有洗碗,2人發生口角,蔡女氣得扭頭就走,但錢男卻拿走她的車鑰匙,並把她的手機丟在地上,把她抱進房推倒在床,並大罵「妳若繼續這樣犯賤,連命都沒有!」
2人當晚發生3次性關係,蔡女因為在推擠中雙腳瘀青,控告錢男性侵、妨害自由。錢男應訊時強調兩情相悅,蔡女則稱「半推半就」,對於男友說出「命都沒有」這句話,她也沒有感到害怕。
由於錢男並未施暴,加上2人還發生3次性行為,沒有證據顯示錢男強迫蔡女,檢方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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