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良棣表示,中心曾協助過有毒癮的移工,經查發現是印尼華僑迫害印尼移工,他說「這是最最可恨的事!」(圖/賴品潔)
文/陳靖偉、圖/陳靖偉、賴品潔
現任財團法人臺北清真寺基金會常務董事兼執行董事的馬良棣,2014年4月租下公寓開辦庇護中心,為全臺各地逃逸移工提供短期安置及法律諮詢,迄今協助近400名逃逸移工自首回國,其中多數是印尼籍的穆斯林,同時協助其他國籍的移工,「只要我做得到都幫!」馬良棣笑得豪爽。
開辦庇護中心 只為照護穆斯林
問起馬良棣開辦庇護中心的原因,「因為臺灣除了高雄清真寺以外,沒有其他針對伊斯蘭教徒設置的庇護中心。」他說。8年前他在中國回教協會擔任專員,負責的便是協會庇護中心的工作,「有很多人和我說,在其他庇護中心,飲食和禮拜都很不方便,甚至有人被逼著改信其他宗教。」
當時,印尼籍的移工人數不多,伊斯蘭信仰也並未被社會所認識。移工身處庇護中心,生活模式和飲食往往不能按照伊斯蘭的規範,更有少數機構會強迫移工參加其他宗教的儀式。移工在這樣的情況下,唯有選擇逃離庇護中心,才能避免觸犯伊斯蘭的戒律。
有鑑於此,馬良棣2014年4月租下公寓開辦庇護中心,為移工提供免費且獲得清真認證的食品,中心內的作息及生活規範也完全按照《古蘭經》的規定。「我們家族從祖輩就是穆斯林,幫助、照護穆斯林對我來說是傳承下來的責任。」馬良棣強調,移工在中心內不僅食宿無憂,更重要的是藉由中心的約束及訓誡,來保持或恢復對真主的虔誠,「這對穆斯林是很重要的。」他說。
▲馬良棣的庇護中心位於民宅,為使自行投靠的移工可以找到,在一樓大門處貼上標示。(圖/陳靖偉)
庇護中心現有近20名移工居住並等候返鄉。馬良棣表示,中心除了4萬元的房租,和平均至少10人以上的水、電、食材及日用品,「每個月大概十萬塊以下啦。」他說,中心經費大部分自籌,加上家族內和教胞偶然的小額捐款,並有蔬菜肉類供應商主動分擔部分食材,運作有些吃力,但還不到山窮水盡的地步。
▲除一般上下鋪的床位外,庇護中心為避免孕婦跌落床鋪,在地面鋪上軟墊供懷有身孕或有育兒需求的移工入住。(圖/賴品潔)
馬良棣現正籌備成立社團法人,好讓庇護中心得以受政府補助及公開勸募,「但人力是個大問題。」他解釋,倘若庇護中心依附在其他組織,管理和決策容易受到他人掣肘,但若成立社團法人又需要至少30名發起人才能申請,短時間內僅能保持現狀,「名字都想好了,就叫『臺北市回族扶助協會』。」
《移民法》修正 移工行方不明人數暴增
據勞動部104年4月的統計月報,今年2月,移工行方不明總人數為1,049人,3月則是2,984人,增加1,935人;與年度對照來看,101年度移工行方不明累計總人數為17,579人,102年度則是19,471人,增加1,892人。2月到3月間增加的人數,和年度增加的人數極為接近。
馬良棣認為,今年2月《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正收容期限,是上述變化的原因之一,「替代收容,阿貓阿狗都可以收容!」他進一步解釋,2月修法之後,隸屬司法系統的收容所無權收容,而替代收容單位又缺乏相關單位的管理,移工雖然表面上被替代收容,卻未得到應有的協助及照護,「移民法的修正,反而造就了更多在外面的人。」他說。
另一方面,馬良棣也指出,移工之所以來臺工作的原因,「他們就是要賺錢啊!」但扣除因人口販運進入庇護中心的住戶,大多數的移工在庇護期間無法工作,「那他們沒有錢怎麼辦?當然是想辦法賺了。」馬良棣說,撇開移工來臺前的借款不談,有些移工甚至連回國的機票和罰鍰都無法支付,這筆錢移工本身不能去賺,機構又不見得願意協助,最終只是造成更多移工離開庇護單位罷了。
至於因人口販運而受收容的移工,「只要是人口販運,就應該盡快給他們一個工作的機會!」馬良棣直言,政府單位應加速這些受害移工的審核,而非只是將移工收容在機構內,白白拖延移工的居留期限。
非法仲介才是治安亂源
依現行法令而言,來臺工作的移工若是離開工作崗位7天後,則被登記為行方不明,等同於違反與雇主的民事契約,並因此牴觸《就業服務法》及《入出國及移民法》中的行政規定,本身並未觸犯刑法。
馬良棣提到,移工行方不明的現象之所以持續存在,除了法規上給予的保障不足外,也是因為社會上有相當數量的需求。以看護工為例,許多家中有長者的家庭,因無法通過巴氏量表的測驗而無法申請看護,只好透過仲介自行聘雇,「那是不是非法仲介就出現了?」他說。
另一方面,移工在外與非法仲介媒合後,縱然可以得到較高的薪水,但薪水一來可能被仲介抽庸,二來在沒有勞、健保的狀況下,若因職業傷害或疾病、懷孕而需就醫,不僅沒有制度的保障,醫療費用的金額也和合法工作的差額所差無幾,「他們忘記他們沒有健保,出了問題誰來負責?又怎麼負責?」
此外,馬良棣的庇護中心也曾接收過被仲介利用販毒、賣淫的受助者。非法仲介往往利用移工害怕遭查獲的心態,在移工工作一段時間後便揚言報警,迫使移工接受較少的酬庸,或是忍受糟糕的工作環境,甚至在發薪日當天將移工趕走,讓移工平白付出勞務卻得不到報酬。
更加惡劣的是,非法仲介會對移工施打毒品,或是以恐嚇、威脅的方式,將移工安排到風月場所或命其販毒。馬良棣說,庇護中心也曾收容過染有毒癮的移工,經詢問後發現該移工在非法仲介處被餵食毒品,等到上癮後仲介便要求他購買、兜售,「那仲介還是印尼華僑!這是最最可恨的事!」馬良棣氣憤的說。
互信氛圍 中心宛若大家庭
目前庇護中心內的住戶除單純離開工作崗位的移工,也有待產孕婦和已經生產、與孩子等候一同回國的住戶。馬良棣說明,這些住戶會來到庇護中心最大的原因,一方面是出於對他的信賴,另一方面也是因為其他機構無法提供切實的協助,「移工『逃跑』這件事情,其實是違反伊斯蘭戒律的。」
▲庇護中心的客廳、餐廳,以及每日禮拜的場所,牆上掛圖用以指示聖城麥加的方位。(圖/賴品潔)
此外,移工離開工作崗位後自首或遭查獲,依現行《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除需支付自身回國機票外,也需繳納臺幣1萬元的罰鍰。若是加上債務或孕婦調養身體、撫養新生兒等費用,對這些已然失去收入也無存款的移工而言,自然是一筆沉重的負擔;移工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多半選擇成為黑工,「但到我這邊來,至少我可以保證他們都能回家。」若移工與原雇主有勞資糾紛,馬良棣也會為其出面調解,或通報相關單位處置。
馬良棣指出,有許多移工離開工作崗位後,輕信其他單位或仲介的說詞,額外繳納幾千元甚至上萬的費用來「自首」,「但其實這些人就是把移工帶去辦手續的地方罷了。」馬良棣則輔導中心內住戶自行辦理手續,以免除移工受到誆騙的風險;若是遇到個別移工有經濟上的困難,馬良棣也會慷慨解囊。
▲庇護中心時有待產或已生產的移工前來投靠,嬰兒在此也能得到妥善的照護。為保護當事人,圖中嬰兒臉部模糊處理。(圖/賴品潔)
值得一提的是,由於馬良棣身兼台北清真寺的常務董事,移工想要與非穆斯林締結婚姻,也會向馬良棣尋求協助。這是因為依伊斯蘭教法規定,女性穆斯林只能嫁給同為穆斯林的男性;男方透過馬良棣的教導成為穆斯林後,兩人即可在印尼結婚,再自行選擇是否依我國《移民法》規定,進入境外面談程序。
也是因此,縱然庇護中心對移工的自由沒有任何限制,營運至今卻從未發生移工離開庇護中心的情事,「約好時間到了,一通電話打過去,他們就通通都會回來──因為他們知道我在幫他們。」馬良棣說,庇護中心本身就是介於移工和政府、雇主之間的協調單位,移工知道問題可以被解決,自然就不願意在外流浪。
實際觀察馬良棣與住戶的互動,只見他不時逗弄住戶手上的嬰兒,轉頭又和另一位住戶約好幾天後要到印尼駐臺辦事處;負責燒飯的住戶拿著鍋鏟跑出廚房大喊:「把拔(即爸爸),菜燒焦了!」馬良棣和受助者的關係,比起管理人及收容人而言,毋寧更像是父親和子女。
▲中心內三餐由受助者負責烹飪、上菜,家務也是各住戶自行認領負責,團體關係緊密。(圖/賴品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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