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稻米示意圖。(圖/記者徐文彬攝)
記者翁嬿婷/台北報導
食藥署今日發布104年市售小包裝米殘留農藥聯合稽查監測抽驗結果,本次稽查全台碾米加工廠共計52家,地方衛生局抽樣市售小包裝米100件,檢驗結果合格率達百分之百。
食藥署強調,食品業者應重視自身產品及販售食品的責任,檢驗僅為自主管理其中一種把關方式,更應確實掌握產品的原物料、半成品及成品的衛生安全,落實自主管理,與政府共同積極努力為消費者的食品衛生安全進行把關。
食米若經驗出農藥殘留含量超過容許量標準者,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的規定,可依第44條第1項第2款處以新臺幣6萬元至2億元罰鍰。
食藥署呼籲消費者選購市售包裝米時應注意包裝袋的內容標示,如品名、內容物名稱、淨重、有效日期、製造工廠名稱、地址、電話、原產地、營養標示等。清洗米時,建議使用適量清水,快速清洗後將殘水瀝乾,重複相同步驟三至四次。
▲(圖/記者徐文彬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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