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Q/余文樂 30人生暢快做自己

2015年06月26日 17:00

圖、文/GQ

余文樂是香港中生代最被重視的演員接班人,眾所周知他愛籃球如命,與香港及日本潮流界關係緊密,自創潮流品牌Madness,香港人習慣稱他「阿樂」,熟人或影壇長輩也會喚他一聲「樂仔」,他同時也是烙在兩岸三地女性心目中的「那個張志明」。

余文樂有張稜角分明的臉,但最出名的,其實是他的眼神。銀幕上、照片裡,他淺褐色的眼珠子總是亮晶晶地,含著一股看似茫然,又有點對世事了然於胸的理解。那股茫然究竟是思考,或者純放空,我們不得而知,但每每當他拿出那樣的眼神,蹙起眉看著鏡頭,下一秒突然露出促狹的表情,人們總是又迷醉了一次。這是余文樂第一次登上《GQ》封面,與他出道的年份相比,似乎稍晚,但看看眼前的余文樂,剛剛好的鬍渣和眼神,剛剛好的男人味,好男人需要時間熟成,或許我們才是抓住了他最好的時刻。

余文樂的拍攝場景最初是設定在香港鬧區街上進行,拍攝日落在星期六下午,一般商業區會有圍觀群眾,也增加太多不確定因素,計畫只能作罷。想要香港特色強烈的拍攝地點,攝影師提議:「在柴灣拍吧,路上沒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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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灣早年是工業區,現時還有少數的工廠和車輛維修場尚在營運中,香港大部分的雜誌辦公室和攝影棚也落腳於此。和攝影師提前往樓下街邊找景,放眼望去是一棟一棟的工業大樓,雲壓得很低,陳舊斑駁的建築外觀五顏六色,是我們在香港電影槍戰場面中常見的廠房場景,的確也是標誌清晰的香港氣味。在一個半荒廢的巴士總站圍牆旁,看到一個路上常見的廢棄物回收鐵櫃,上頭紅字噴了「志明」二字,想必是廠商名稱。指了鐵櫃給攝影師看,臉上沒太多表情的攝影師也笑了出來。命中註定,第一個拍攝場景就是它了。

余文樂準時抵達,快速點個頭之後,閃進梳化區,快到甚至連他的側臉都沒看清楚。幾分鐘後,前方有人出聲問問題,是余文樂。他在一段距離之外發問:「臉上的鬍子要留著還是剃掉?」「欸!別剃別剃,鬍子留著,很好看。」咧嘴一笑,這回總算看清楚他的臉。「好,不要剃。」頭又縮回化妝間裡。

停不下來的癮頭 

余文樂出道至今13年,21歲,出道沒多久就來了台灣。拍《愛情白皮書》時在台灣住了9個月,練出了一口標準的台灣式國語。看余文樂拍照像是看表演,低頭、整理衣服細節,做出的每一個小動作都有意義,攝影師拍的每張照片看起來都可以直接送印。與熟識的工作團隊工作,余文樂看起來極為放鬆,與其說放鬆,或許更像是玩樂。讓他對天灑爆米花,邊灑邊吃了起來;拍攝其中一套上天台打籃球的造型,他在電梯間準備時,就已經玩瘋了;對著牆壁猛運球,一旁的化妝師和經紀人熟門熟路地閃身進旁邊梯間,因為「他等一下就會拿球砸我們,要先躲起來。」

愛籃球出了名,余文樂和從小打到大的球友組成球隊「橫洲工業」,香港籃球代言人不作第二人想:「從小學開始打籃球,16歲時還進過香港代表隊。籃球對我來說就像吃藥,至今沒有斷過。就算沒有打球,也是天天看球賽或打電動。」籃球是一生所愛,余文樂近兩年開始的癮頭還有另一個:刺青。

關注余文樂的人或許早就發現,近兩年來,他兩隻手臂上的刺青以倍數成長,幾個刺青分別在倫敦、紐約、台北和LA完成,包括外婆和姨媽的臉、品牌Madness的字體,以及經典電影《鬼店》的台詞:「All work and no play makes Jack a dull boy.」好幾個對他深具意義的符號。「很多人問為什麼突然刺青?其實一直都想刺。身上的圖案都是有紀念性的,紀念性的東西沒有好不好,就是很個人的事。」已經有外婆和阿姨,媽媽難道不吃醋嗎?「對!我媽抗議說為什麼沒有她,所以我會為她留一個位置。我只打算刺在雙臂,所以其實也差不多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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