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博士生通姦教授 綠帽夫養15年才知兒非他的種

▲一名人夫戴了將近15年的綠帽後,才得知兒子並非他的種。(圖/示意圖,翻攝自網路)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養了15年的兒子,竟然不是自己的親骨肉,這叫人情何以堪!一名大學教授和指導的已婚女博士生發生婚外情,甚至還通姦產子;事後2人感情生變,還一度鬧上媒體,女方丈夫才得知自己被「戴綠帽」,養了15年的兒子竟然不是親生的,他一怒向2人求償。法院判他們得賠女方丈夫123萬元,全案可上訴。

高雄地院判決指出,提告的鄭姓男子和劉姓妻子在1997年結婚,之後劉女攻讀博士班,因而和張姓指導教授發展成婚外情,還在2000年產下一子。之後夫妻感情轉淡,2人在2009年協議離婚。

2013年鄭男輾轉從同事轉發新聞得知,張男因影射前妻靠陪睡換取發表論文升等遭判拘役,查詢法院判決後,才知道前妻在和他結婚後,就和張男維持12年的婚外情,甚至兒子也是前妻外遇期間和對方所生。

鄭男不堪被戴綠帽,先是提出親子關係不存在訴訟,去年法院判決兒子的確非他親生。鄭男再向法院提告,向張男和劉女求償養育兒子15年來的撫養費和精神慰撫金共200萬元。

劉女被前夫提告求償,她稱說雖然法院已判決兒子非前夫親生,自己至今仍無法確定孩子是誰的,但小孩的撫養費都是她獨立負擔,還說和張男僅是師生關係,並無前夫所稱婚外情12年一事,自認自己也是受害者而不願賠償;張男也辯稱從未和對方有婚外情,儘管有發生過幾次性關係,但是遭對方設計,不承認孩子是他的,還說自己遭劉女威脅,若不從她就要攜子輕生。

張男一度辯稱孩子不是他的,還說是劉女調包DNA,但實際檢驗後孩子確實是張男的,法院因此判決鄭男勝訴,張男和劉女應賠償鄭男73萬元的扶養費與50萬元精神慰撫金,共123萬。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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