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除非火場鑑識有電氣缺失,否則很難追究八仙刑責

▲八仙樂園塵爆共造成494人輕重傷,還有1人不幸喪生。(圖/記者陳明仁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八仙樂園27日塵爆共造成494人輕重傷,還有1人不幸喪生。士林地檢署6月28日將瑞博國際行銷公司負責人呂忠吉等5人列為被告,並在30日以「證人」身分傳喚八仙樂園總經理陳慧穎,由於陳慧穎在偵訊時表示,自己只負責蓋章、租場地;檢方也表示,除非火場鑑識顯示八仙樂園有電氣缺失,否則很難追究八仙刑責。

由於檢方掌握了八仙樂園於6月17日與瑞博簽定的90萬元承租5日的「定型化契約」,上面有行政總監林玉芬與陳慧穎的簽名蓋章,因此於30日下午傳喚2人,釐清八仙樂園是否需承擔「共同責任」。

陳慧穎與林玉芬應訊時間長達2小時,在過程中陳慧穎也再度向檢警表示,與瑞博國際行銷公司只是單純的「房東房客關係」,不僅沒有抽取門票收入,附帶條件也提到,若場地發生任何問題,「將由業者全權負責」。

▼陳慧穎在6月30日下午以證人身分被檢方傳喚。(圖/東森新聞)

根據檢警調查,去年瑞博國際行銷舉辦的彩色趴是在園區的池畔舉辦,今年卻在抽乾的泳池中舉行,形成有利塵爆的環境。當陳慧穎被檢警問到是否知曉業者會更改規定,抽乾泳池?陳慧穎表示「沒看過企劃書」,還說活動細節與契約簽訂都是林玉芬負責,但有提醒瑞博不能從事非法行為,「我不知道粉塵有危險,只負責簽名、蓋章」。

目前檢方已將瑞博國際行銷的負責人呂忠吉、硬體設備人員邱柏銘、特效人員廖俊明、工作人員沈浩然、工讀生盧建佑等5人列為被告,出租場地的八仙樂園,因為缺乏直接罪證,檢警仍無機會對其追究刑責。不過,有民眾卻認為,許多人是衝著「八仙樂園」的名氣參加,「八仙不能以只租場地為由卸責」,警方也已對傷者做筆錄,目前已有279人向八仙樂園、瑞博國際行銷提出傷害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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