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元慶撰文/圖片提供
民國96年間,藝人溫翠蘋穿著標榜有「竹炭」成份的調整型塑身衣,在螢幕上聲稱這款內衣連睡覺都能瘦身。隔年六月,公平交易委員會認定廣告不實,除了裁罰三家公司各400萬元,溫翠蘋也被公平會首度援引「行政罰法」裁罰八萬元,成為廣告不實而被處罰的首名藝人。然而,此案案中有案,而且還是不折不扣的冤案……
話說民國95年間,一名郭姓商人購買9000件的「調整型竹炭瘦身衣」,他以每件1900元買進,再以數千元賣出,轉手間獲利可觀。由於利潤豐厚,他覓出經商之道,以每件450元向製造商一口氣訂購三萬多件同款式瘦身衣,再以八千元到一萬兩千元賣出。他的銷售手法之一,是以每八分鐘五萬元向電視台購買廣告播放,並由溫翠蘋代言。
民國96年5月,一名蕭姓女子花了8000元購買一件塑身衣後察覺有問題,懷疑遭到詐騙。檢察官分案偵辦,將塑身衣送往工研院檢驗,證實這款塑身衣並不含竹炭成份;檢方認為郭姓商人施詐,發動搜索、約談,還將溫翠蘋以證人身分傳喚到案,郭及負責業務的陳姓女副總經理在訊問後都被收押。
除了有不含竹炭成份的檢驗物證,此案還有一名人證指控歷歷;這名莊姓證人是竹炭塑身衣的製造商,偵查中,檢察官和他有這番對話:
檢察官:郭向你經營的公司訂購塑身內衣,有無簽訂買賣契約?
莊:沒有。
檢察官:「型塑真女人」是竹炭內衣,你公司有無出產竹炭內衣?
莊:沒有,我有問過郭,他說不用做竹炭。
莊姓製造商還向檢察官說,郭訂製塑身衣時,「我有跟他說,我們的塑身內衣是不含竹炭成分,但都是黑色的,他說沒關係。」檢察官認為事證明確,把郭姓商人、陳女提起公訴。
乍看之下,這是一件明顯的詐欺案;不料,全案審理後,是樁冤案。
郭姓商人矢口否認詐欺,「根本不知道塑身內衣不含竹炭成份」。他說,訂購時,他就向製造商表明要含竹炭成份的塑身內衣;對方交貨後,他曾將塑身衣送檢驗,查明是否有竹炭成份,但因檢驗公司函覆無法檢驗而未檢驗。出於誠信原則,他只好選擇信賴製造商。
莊姓製造商、郭姓銷售商的說詞兜不攏,一個說對方事前知道不含竹炭,另個則說要買的是含竹炭的塑身衣,南轅北轍下,必有一方撒謊。然而,在追查哪一方撒謊的過程中,檢察官犯了兩個錯誤:採信單方說詞、沒有商業概念。其中最明顯的,是檢察官片面相信製造商的說詞──雙方沒有簽訂買賣契約。
事實上,這件買賣交易不僅有契約,而且還白紙黑字的清楚載明:訂製竹炭塑身衣。
這份契約讓全案水落石出,也還原了一個真相:檢察官很天真。因為,郭姓商人訂購三萬件塑身衣,總金額高達1350萬元,在商場上豈會沒有簽訂契約?
而且,郭姓商人在得知產品不含竹炭成份後,曾打起民事官司,要求莊姓製造商返還當初的1350萬元採購款。法院判決郭勝訴定讞,關鍵正是有這份買賣契約書。
郭姓商人贏了民事官司,也平反了刑事罪名。詐欺無罪定讞後,當初被羈押各55天的郭姓商人、陳姓女副總訴請冤獄賠償,各獲得16萬5000元。
這個案子裡,檢察官聽信騙子,收押了被害人。聽來匪夷所思,但是,它就真實的發生了。
江元慶
曾任司法記者,現為文字工作者、大學兼任老師。作品曾獲優良政府出版品獎、亞洲最佳商業報導獎、兩度入圍金鼎獎、吳三連文學獎被提名人。
耗時十年完成台灣第一套法律文學作品──「流浪法庭三部曲」。其中,首部曲《流浪法庭30年》催生一部新法律:刑事妥速審判法;二部曲《鹿港幽魂》引發特偵組分案偵辦;三部曲《司法太平洋》引發企業界關注,正催生台灣第一個金融商業法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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