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2014巴西世界盃足球賽期間,愛爾達頻道取得獨家轉播權,不過年代電視卻同步播出賽事,讓愛爾達不滿,不僅停止年代的世足賽訊號,也對此提告。台北地檢署9日依照違反著作權法,起訴年代網際事業公司、佳訊錄影視聽公司及負責人練台生。
去年世足開踢時,國內掀起足球風,原本在年代數位台轉播的賽事卻突然斷訊,造成許多觀眾受到影響,當時起因為愛爾達將有線電視、無線電視、衛星電視的轉播權授權給年代電視,但並不包括有競爭關係的「數位有線電視」,不過年代卻將訊號授權給凱擘,造成愛爾達與年代雙方的爭議。
爭議爆發後,年代隨即向法院聲請假處分,避免世足賽畫面遭斷訊,卻遭法院駁回,隔日愛爾達隨即切斷訊號,最後改由公視、TVBS轉播世足4強戰,當時此事還引起國際足球總會(FIFA)高度關注。
年代解釋,雙方在對數位有線電視的解讀上不同,年代認為「數位有線電視」是指中華電信MOD等在網路上的播出平台,而非有線電視系統數位化的平台,否認自己違約。
檢察官經調查後,認定年代違約一事違反《著作權法》,9日將年代公司、佳訊錄影視聽公司及練台生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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