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C取締「未繫安全帶」開罰?真相是…(圖/翻攝臉書)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開車上國道未繫安全帶,別再心存僥倖!有網友上傳未繫安全帶被舉發3000元的罰單照,因角度是從高處往下拍,質疑警方利用ETC設備開單。國道公警隊出面澄清,是員警爬上ETC門架,用單眼相機所做的逕行舉發,高公局更強調,ETC門架僅作電子收費單一用途,未提供取締違規,呼籲民眾勿聽信網路不實訊息。
各大網站和LINE近期瘋傳一張乘客未繫安全帶被舉發3000元的罰單,附帶一張在ETC門架下民眾開著一輛紅色小客車,前座副駕乘客都沒繫安全帶,遭舉發拍下照片,內容寫著:「又要搶錢了,高速公路ETC拱門裝設高畫質攝影機,專抓未扣安全帶的駕駛,這種攝影機一個都不漏很厲害,遠遠的就鎖你了,一不小心就搶了你3000元進入財團的手裡。」
▲警察爬兩米高ETC門架取締違規,合法?安全?(圖/東森新聞)
高公局11日出面澄清,經向國道公警隊求證確認,照片是由公警隊警員在ETC門架附近制高點以手持相機自行拍攝,逕行舉發開罰,並非ETC門架設施提供照片,且交通違規罰鍰是由監理裁決機關解繳國庫,不是傳言所說「財團收入」,駁斥為網路謠言。
拍照逕行舉發,聽起來有理,罰單所附的照片中,副駕駛人確實未繫安全帶,違規事實明確,不過警方為了抓違規,爬上2米高的ETC門架,不只有安全問題,也被質疑沒有違法嗎?國道警察七大隊副大隊長邱紹雄表示,一切合法,「我們因公做制高點的取締,這是合法的。」不過對於員警爬上門架執行各項勤務,警方也都會要求,注意自身的安全。
警方進一步解釋,會爬上ETC門架取締,是因為今年1月到6月,死亡車禍中,未繫安全帶就佔了三成四,才會加強取締,又因為有些有些分隊的轄區,國道上沒有跨越橋用至高點取締,才會爬上ETC門架。
高公局也指出,為保障行車安全,駕駛或乘坐汽車均需遵守交通安全規定,上車即應繫上安全帶,而ETC門架各項設施僅作電子收費單一用途,沒有提供警方作為取締違規行為之用,呼籲民眾勿任易聽信網路傳言。此外,對於利用網路媒體散播或傳遞不實訊息者,已觸犯相關法令規定,高公局予以嚴厲譴責,警方亦全力查緝中。
▲▼警方澄清是員警爬上門架抓違規拍照。(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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