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克穎。(圖/本報資料照)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印度裔英國籍商人林克穎,2010年在台灣開賓士車撞死送報孝子黃俊德,遭判刑4年半,卻持假護照潛逃回英,經法務部與英國司法互助,原本已簽署引渡備忘錄,但最近英國法院以台灣監獄硬體設施不佳,擔憂林克穎引渡後遭受不人道待遇,特別召開程序庭,最後可能以「折抵刑期」方式,讓林免於引渡至台服刑。
林克穎案2012年依過失致死、肇事逃逸等罪判刑4年6月定讞,但2013年1月台北地檢署發監執行時,卻驚覺林克穎早已持員工護照潛逃回英,輿情譁然,馬總統立即要求外交部追緝引渡。台灣與英國2013年10月簽署關於引渡備忘錄,讓林克穎遭逮捕羈押。
2014年6月,蘇格蘭愛丁堡法院一審判決林克穎必須引渡回台服刑,台方勝訴。但經林上訴,蘇格蘭高等法院上個月竟又以台灣監獄可能不符歐洲人權公約規定,決定做進一步調查後,待9月再召開引渡程序庭。
而等到9月,就算二審仍判決必須引渡,林克穎也可以再度上訴英國樞密院的最高終審法院,這樣拖延下去,林克穎已在英國實質關超過刑期一半甚至刑滿,最後很可能就被英國法院以「折抵刑期」的方式取消引渡。
對此,法務部長羅瑩雪表示,台灣監獄的硬體設備短期內可做的改善有限,已經向英方提出說明,保證台灣監獄不會讓林克穎受到不人道待遇。但她同時也表示,林克穎在蘇格蘭被關在監牢裡這麼久,即使無法真正引渡,也算是伸張了台灣的司法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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