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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童工時薪60元被移送!飲料店冤:賺的全給工讀生好了

▲超時、時薪只給60元,知名飲料店「壓榨童工」。

地方中心/綜合報導

屏東縣萬巒鄉1家飲料店因僱用15歲暑期工讀生,時薪只給60元,每天還工作12小時,加上沒讓家長簽同意書,又讓「童工」夜間工作,引起爭議,屏東縣政府勞工處調查,該店已經明顯違反勞基法,最重可處新台幣30萬元以下的罰鍰,以及6個月以下的有期徒刑,14日已將店家移送法辦。

政府規定基本工資的打工時薪已調高至120元,但屏東萬巒鄉15歲少女到1家連鎖飲料店打工,店長卻只出時薪60元,且遲到1分鐘就要扣10元,且竟然要從早上8點上班到晚上8點,整整12小時。店家還規定未滿1個月離職也要扣錢,少女工作8天下來,共累積68小時,卻只能領1000多元,誇張的是,最後店家還沒給她錢,等於做白工。

屏東縣政府勞工處獲悉後,立刻派人稽查,發現店家明顯違反4項勞基法的規定,包括「童工不能工作逾8小時、不能夜間工作」,這兩部分違法,最重可處30萬元以下的罰鍰以及6個月以下的有期徒刑。另外,女童父母雖然有同意,但沒簽同意書也違規,且時薪也違反勞基法,2項依法可罰2萬到30萬元。

店家感到超冤枉表示,「這是鄉下地方,本來就是,就沒什麼客人,其實我覺得,要做什麼工作,就會得到什麼樣的薪水啦」、「依照政府的時薪,賺的就全給工讀生就好了。」勞工處人員雖然同情飲料店沒什麼生意,但仍依規定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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