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這款父親!基隆一名43歲余姓男子去年底某日返家,撇見13歲女兒的同學來家過夜,他起初不以為意,但仔細一看,發現少女長相成熟且身材姣好,進而產生不軌念頭。就這樣,余男趁著夜深潛入臥室,不顧女兒在旁邊熟睡撫摸被害少女的胸部,引發軒然大波。
▲襲胸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圖/翻攝自YouTube)
用雙手撫摸少女胸部後,余男並未滿足,還想進一步「拉下褲頭」撫摸下體。原本熟睡的少女感到異樣,睜開眼睛卻看到「叔叔」,讓她嚇得大叫,余男見狀則匆匆跑出房外,意圖息事寧人。
少女哭著回家,並告訴母親被「叔叔」襲胸,母親聽了相當震怒,於是一狀告上了警局。離譜的是,余男到案時還辯稱,因為當時燈光昏暗,他誤把少女當成老婆,所以才會釀成錯事,「絕對不是故意的」。
調查過後,警方依照強制猥褻罪嫌將余男移送偵辦,但檢方調查發現,余男當時只有偷摸胸部,並無脫褲撫摸下體,未能構成強制猥褻罪,應屬於性騷擾防治法的範疇;由於性騷擾屬於告訴乃論,且余男已和被害少女一家達成和解,故全案偵結,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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