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德正去年1月開車衝撞總統府。(圖/本報資料照,下同)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41歲的砂石車駕駛張德正去年1月開車衝撞總統府,造成國定三級古蹟建築毀損,被府方提出民事求償344萬。台北地院原訂於昨日(23日)宣判,但因尚有證據待查決定取消。對此,親自出庭的張德正表示,當初就是為了向政府抗議才會衝撞總統府,因此他不會賠償。
41歲的張德正因與前妻打官司遭判刑,於是在2014年1月25日清晨5時許開著公司的砂石車衝撞總統府,所幸當時站哨的憲兵及時關下防彈大門沒讓砂石車繼續往前衝,才沒有造成更大的傷害。
張德正一審被依殺人未遂罪判刑5年10個月,全案上訴至高院後法官諭知擇期再開庭;而民事部分原本預訂23日宣布判決結果,但台北地院認為尚有證據待查,因此裁定擇期再開庭辯論。
雖然總統府方面向張德正提出344萬的民事求償,但23日親自出庭的張德正表示,雖然他承認開車撞總統府,但當初之所以會那麼做就是要向政府表達不滿,因此不會賠償。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