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氣爆至今,地方中央對立戲碼仍上演。(圖/記者黃克翔攝)
地方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氣爆造成重大死傷悲劇,市長陳菊當時要求石化業者須將總公司南遷,並繳交管線費,否則將不能繼續輸送油品,行政院長毛治國認為此條例違憲,陳菊則回嗆「要求安全苛薄嗎?」日前法務部函示已送往經濟部參考,地方中央對立的戲碼將持續上演。
高雄市議會頒布《高雄市既有管線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在高雄使用管線的石化業者,必須在年底前把總公司遷到高雄,並且繳交管線費,否則不得輸送油品,但此項新法卻被法務部否決,表示該條例違反地方制度法,相關罰則無效。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經濟部針對此條例曾屢次表示,「南遷與公安的關聯性不高,必須確立地方自治條例的適法性」,不過高雄市府也表示,「氣爆當時,中央把責任推給地方,現在當地方承擔起來,又說不可以管,到底要高雄人怎麼做?」還指名中油,煉油廠在高雄,公司卻在台北市信義區精華地段,負責誠意在哪?作為國營事業的社會責任又在哪?
不過法務部仍解釋,地方制度法規定,直轄市政府若自訂自治條例,當中若含有罰則,需要報請行政院核定才能生效,如無罰則,則直接送請行政院備查生效,不須核定;本案由於有罰則,所以不能由直轄市自行頒布生效。
▼高雄市長陳菊。(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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