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蓮娜和維多利亞與母親的合照。(圖/翻攝自Marlena Laboz Instagram)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紐約富商莫里斯(Maurice Laboz’s)過世後,留下一筆龐大的財產要給兩個寶貝女兒。但馬蓮娜(Marlena)和維多利亞(Victoria)想拿錢可沒這麼簡單,莫里斯開出許多條件,規定他們如實完成才能「分批」領錢。刁鑽又龜毛的遺囑讓律師史考特(Scott Eisenmesser)笑說,「這種在墳墓裡仍想掌管一切的人並不常見」。
根據《紐約郵報》報導,莫里斯生前經營多家飯店,於2015年年初過世,享年77歲,他的兩位女兒馬蓮娜和維多利亞,分別為21歲及17歲。莫里斯為了幫助女兒「學習努力工作」,在遺囑留下35歲才能分別領取1千萬美元(約3億1千萬元新台幣)的規定。
除此之外,若是馬蓮娜和維多利在35歲前結婚,即可獲得額外的50萬美元,剩下的條件還包含「要求丈夫簽下不會強奪財產的同意書」、「用100字寫出金錢使用規畫」,但若是她們未婚懷孕,或者沒有生小孩,擁有財產的資格就會被取消。
律師史考特表示,莫里斯希望女兒能「學習努力」,而不是「想要什麼就能輕易得到」,才會立下嚴苛的規定。莫里斯甚至捐款給慈善機構,而他的前妻分不到任何一毛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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