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在6月初遭到監委約詢。(圖/本報資料照)
記者賴于榛/台北報導
監察院4日通過彈劾拒絕進入台南市議會備詢的台南市長賴清德,提案監委仉桂美指出,是用非常平常心來辦這案子,主要就是檢視這行為有沒有抵觸相關規定,與民主價值。而根據《公務人員懲戒法》規定,政務官、民選首長的懲處,最重是撤職,輕則是申誡。
賴清德遭到監察院以7比2通過彈劾,提案監委仉桂美、包宗和下午召開記者會說明,由於賴清德先前遭監委約談時,不斷強調監察院無權插手地方事務,仉桂美則表示,她查案看到的不是賴神或賴市長,而是地方制度,只要是公務員服務法裡受有俸給的文武職公務員,都是監察院的彈劾對象。
仉桂美說,相關條文很清楚,包括監察法、公務人員服務法,無論是中央、地方的公務員都是監察權的行使對象,條文上沒有爭議。她強調,賴清德破壞了民主與法治治國的原則,是嚴重侵害憲政體制,因為分權沒有確立的社會,就會無視遺忘、藐視人權,產生公眾不幸與政府腐敗,還直接了當地說,「雖然賴市長民調很高,但聖人無法治國!」
▲監委召開彈劾賴清德說明會。左起包宗和、李月德、仉桂美。(圖/記者賴于榛攝)
彈劾案由直指賴清德率市府一級主管不進議會是首開惡例,仉桂美說,集體不進議會,包含一級局處首長這是有史以來第一次,過去地方雖然有爭議也不至於如此,批評賴清德開了違法的案例,恐導致將來各地方政府群體效尤,「後遺症非常大。」
根據《公務人員懲戒法》規定,政務官、民選首長的懲處,最重是撤職,輕則是申誡,包宗和指出,賴清德的彈劾案將送到公懲會依法審理。媒體詢問監委是否會對公懲會提出懲處的建議?若只記賴清德申誡,監委是否會失望?包宗和則強調,絕對是尊重公懲會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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