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趁機撿屍女同事得逞,事後他竟辯:對方主動撲上來。(圖/示意圖,翻攝YouTube)
社會中心/基隆報導
女性朋友外出喝酒時,還是得注意自身安全。一名男子日前和公司同事聚餐後,又到KTV飲酒續攤,他對公司一名女同事早就覬覦許久,趁對方酒醉不醒人事後,將她撿屍回自己住處性侵2次得逞,事後對方提告,他竟稱「是對方主動撲上來」,但檢方仍依妨害性自主罪將他起訴。
根據檢警調查,基隆市這名36歲的梁姓男子,去年11月底和公司同事聚餐,之後又到KTV續攤喝酒,他見小他12歲的顏姓女同事,當天身著火辣迷你裙且身材火辣,頓時起了色心,加上對方喝醉酒,他假意攙扶顏女和另名男同事搭計程車,男同事到家先下車後,梁男再要求司機開車到他住處。
梁男見顏女酒醉不醒人事,將她撿屍回住處後性侵得逞。顏女酒醒之後發現自己衣不蔽體,並還躺在梁男家中,一怒報警提告性侵。
梁男到案供稱,和顏女嘿咻2次,其中1次是對方主動要求,還稱說「是她自己撲上來的!」但顏女反駁「當晚不勝酒力,怎麼可能會主動。」且其他同事也證稱顏女當晚是酒醉被扶上車,戳破梁男謊言;檢方依據監視器畫面和顏女提供的驗傷單,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梁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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