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近日對失蹤的30名性侵犯發布緊急通緝令。(圖/翻攝自警政署網站)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警政署日前清查全國性侵犯現況,發現竟有30人脫離掌控、不知去向,目前已緊急指示刑事局發布通緝令,並在通緝令上加註「有高度危險性」,要求各警察機關全力緝捕這30人歸案。
根據雜誌報導,警政署防治組最近函文各警察機關,要求針對各轄區內性侵犯進行全面性清查追蹤,赫然發現有高達30人完全不知所蹤,包括2011年性侵殺害雲林莿桐國中女學生的林國政,均是具有高度再犯可能性的危險分子,情況之嚴重,讓刑事局女警官在看到資料後,都忍不住倒抽一口氣。警方指出,性侵犯都是判有期徒刑,犯人總有出獄的時候,當他們回到社會,主管機關只能要求定期報到、接受心理輔導治療,約束力十分微薄,違反規定時也頂多移送檢方裁罰,判處短期拘役或易科罰金,許多人根本不以為意。
對此警政署表示,性侵害加害人經服刑期滿、假釋、緩刑、免刑或緩起訴而出獄,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規定,除須接受衛政機關身心治療及輔導教育,另應定期向警察機關報到及接受查訪,有未依規定辦理者,應函送地檢署發布通緝。警政署鑒於日前發生2起性侵假釋犯剪斷電子腳鐐脫控事件,特別清查未依規定接受管控措施之性侵害加害人,並依「警察機關犯罪及要案資料通報作業規定」填列要案(緊急)查緝專刊刊登,公告民眾周知。
在警方全力緝捕下,自6月15日公告迄今,已緝捕楊瑞明、陳文光等5人,其餘在逃之加害人,姓名、年齡及可能出沒地點分別為:陳佳鴻(72年次,台南市)、陳志雄(57年次,嘉義、新北市)、陳志盛(47年次,嘉義、桃園)、郭坤龍(53年次,彰化、台北、新北市)、李仁傑(72年次,台南)、阮志逢(71年次,桃園)、鄧金漢(58年次,桃園)、邱錦鴻(76年次,桃園、新竹)、李傳智(43年次,不明)、鄭振雄(33年次,不明)、劉國明(44年次,不明)、蘭佑明(57年次,台北市、中國大陸)、蘇世賢(69年次,台南)、鄭清文(66年次,台南)、許國清(56年次,台南)、葉國龍(52年次,高雄、屏東)、黃健哲(67年次,不明)、卓逸翔(83年次,台中)、李嘉保(54年次,台中)、黃榮寬(51年次,台中、台南)、張鍊勝(44年次,新北市)、張家源(68年次,中國大陸)、洪錦成(51年次,南投、台中)、曾惟彥(72年次,南投、彰化)、廉鋒鑫(75年次,南投、台中)、郭明宗(72年次,不明)、施承宏(77年次,不明)、吳德周(50年次,台南、高雄、中國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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