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到婚友社找對象,要求男方條件要像金城武一樣帥,結果均不如她意,她竟提告求償。(圖/資料照,記者陳明仁攝)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一名年約40歲的單身女郎,日前參加婚友社找對象,她希望對方能幫忙媒介找個像金城武一樣帥的對象。女子付了3.7萬元後,婚友社幫忙媒合2名男士和女方見面,但她認為不符期待,竟控告「媒人」工作人員要求退費3.6萬元。法院認為簽約方是婚友社而非工作人員,認定她告錯對象,判她敗訴。
根據法院判決指出,該名40歲的張姓女子在髮廊工作,但因擇偶條件高而多年未結交男友,為了想要找到理想對象,她在2012年到了北市的一間婚友社,請裡面的一名鄭姓女工作人員幫她媒合對象,張女則是繳了3.7萬元簽約。
事後鄭女幫忙安排7名男士讓張女挑選,張女挑選了其中2男見面,結果見面後認為對方條件不符合自身期待,便控告鄭女要求對回3.6萬元的費用。根據《蘋果日報》報導,法官認為張女簽約的對象是婚友社而非鄭女,認為張女告錯對象,因此判決張女敗訴;但因張女未上訴,全案定讞。
對於判決結果,因張女連繫不上不知其回應;至於鄭女則表示,當時張女要求希望媒合的對象,「能像金城武一樣帥」,當時她有告知「不可能」,但會幫忙安排長相不差、且有正當工作和收入的男士。只是對方太挑,安排7人就找了種種理由拒絕,最後安排一名年收入百萬的銀行員和一名高中老師,但仍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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