須證明「我老公是我老公」 安徽天兵監獄不讓女子探監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日前安徽省蕪湖市的一名女子前往監獄探視丈夫時,卻被擋在外面,因為監獄要求他要開一個「我老公是我老公」的證明。此舉也讓開立證明的蕪湖市東門派出所很無言,「出示結婚證還不能證明兩人有婚姻關係,卻要派出所開證明,我所表示很不解。」

據大陸《央廣網》報導指出,中警安徽站微博管理員「靜姐姐的靜」在8月7日發布的微博說,「妻子欲探監被要求出示證明『我老公是我老公』,出示結婚證也說不可以,必須派出所證明兩人是夫妻關係,可是婚姻關係不是公安部門管的吧?」

開立「證明」的是蕪湖市公安局鏡湖分局東門派出所的王姓警官,她也質疑,「蕪湖和這所監獄的路程十分遙遠,何必讓一個在押人員的妻子大熱天來回跑,徒增麻煩呢?」夫妻間的婚姻關係實際上是由民政部門負責管理,並不是公安機關的工作範圍,但當事人為了這個「證明」來回奔波了好幾天,無奈下只好由戶籍裡的民警幫忙。

但到底是哪座監獄如此天兵,要求出具這種奇葩的證明,當市民警和該派出所負責人皆沒有透露。

▼派出所開立的證明。(圖/取自央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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