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提修地方制度法 賴清德:競選期間一審有罪即停職

▲▼台南市長賴清德深陷監察院彈劾案中。(圖/記者陳明仁攝)

記者張語羚/台北報導

針對監察院彈劾案,台南市長賴清德19日表示,民進黨中常會已經通過討論案,擬修訂地方制度法,未來地方的正、副議長選舉要改為記名投票,競選期間一旦一審判決有罪,必須即刻停止職務。

賴清德19日出席中常會,民進黨發言人鄭運鵬轉述,他與高雄市長陳菊領銜提案,希望修訂地方制度法;賴清德認為,建立制度可以確保地方制度清明,「一個議長的人選竟然涉及議員及議長雙重賄選」。

由於賴清德已收到公懲會公文,依法必須在15天內答辯,他強調,將提出書面資料,但不會親自出席,公懲會若再做出處分,基於捍衛權利及憲法原則,不容許監院違法擴權,「我會打憲法官司,會結合社會各界的力量,廢掉監察院。」

賴清德強調,監察院的存廢問題社會早有共識,一來,違背憲政倫理,二來,功能不彰,淪為政治打手,非常可惜,基於國家社會的穩定應該把它廢掉。

鄭運鵬說,民進黨已在19日中常會通過修改地方制度法相關決議,中常會認為,地方政治改革首要之務是斷絕金錢介入,過去幾年民進黨在地方政府正副議長選舉中採記名亮票,但多次遭保守司法勢力判決,不過在台北市、台中、高雄都有判決無罪的案例。

鄭運鵬強調,這次中常會通過,就是希望責成民進黨立院黨團儘速將地方制度法的相關修法排入,從法理上來說,正副議長不是一般議員,其實有議會行政權的掌管範圍,應等同地方自治法中對首長涉及一審有罪停止職務的相關標準來辦理。

立法院是否比照地方制度法辦理,賴清德說,蔡英文的確有談到,地方議會的議長投票未來若要修法改採記名投票,在立法院的正副院長選舉也應比照辦理,不過法源不同,19日僅通過地方制度法的修正。

▼民進黨發言人鄭運鵬。(圖/記者陳明仁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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