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焚化廠偏好收處理費用較高的事業廢棄物,以致於生活垃圾無處可去。上圖為台中文山焚化廠的垃圾貯坑。(圖/記者陳明仁攝)
《垃圾危機》系列報導三
文/蔡百蕙
「事業廢棄物不能搶一般家庭廢棄物的焚化廠燃燒量。」環保媽媽基金會董事長周春娣說。在高雄市調高垃圾處理費之後,原本外流的事業廢棄物陸續回到中部各縣市,當地政府卻無力處理,也被視為導致中台灣民眾今年夏天與垃圾共存的首要原因之一。
台中市環保局長洪正中證實,從去年8月份開始,就觀察到事業廢棄物回流的現象,「台中市的事業廢棄物之前很多就是去高雄,但是高雄漲價以後就回流,漲價也是因為大家都不付錢。」
台中市的事業廢棄物回流後,由於數量龐大,台中市議會接著竟做出決議,境內三座焚化爐不再接收外縣市垃圾,「自己的事業廢棄物要自己收。」洪正中說。結果,原本依賴台中市的雲林縣和南投縣,垃圾開始屯積,回流的垃圾超出處理能量,台中的垃圾也隨之堆高。
▲環團建議,事業廢棄物應自行建立處理機制,以免壓縮焚化廠供生活垃圾的處理容量。(圖/記者陳明仁攝)
對此,看守台灣協會祕書長謝和霖抨擊,事業廢棄物是事業主的責任,不是政府的,「去看廢清法就知道,台中市議會那個決議是有問題的」台中市的焚化廠應該協助鄰近縣市處理生活垃圾,而非優先處理台中市的事業廢棄物。
事業廢棄物的處理問題,謝和霖建議,必須法制化,明訂焚化爐以燃燒一般生活廢棄物優先,更何況焚化爐的設計是燃燒生活垃圾,並非來源複雜的事業廢棄物,事廢有許多特點如毒性、氯含量、熱值等和生活垃圾不同,不能長期仰賴一般的焚化爐。
▲台中市環保局長洪正中指出,外縣市提高收費後,事業廢棄物的回流是出現垃圾屯積問題的主因。(圖/記者陳明仁攝)
洪正中也認為,「事業廢棄物要有自己的地方」,企業主應自行建立廢棄物去化的能力,「我們一直向環保署反映,工業區一定要自有焚化爐」然而,要建立全國事業廢棄物一套穩定的處理機制,「環保署推給經濟部,行政院有裁示,經濟部要努力,但努力很慢。」
20多年前正因為垃圾問題而投入環保工作的周春娣指出,近年來,環保署和地方把工作重點放在其他業務,例如氣候變遷和溫室氣體減量等全球碳減量議題上,輕忽了台灣廢棄物處理即將爆出的垃圾危機,「許多問題都需要重新開啟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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