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雨量分級。(圖/中央氣象局提供,下同)
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有鑒於全球暖化,近年來台灣降雨量增多,且一年經常有超過188天發布大雨特報,中央氣象局表示,「因此將雨量分級重新修正,預計交通部函頒9月1日正式實行。」以大雨特報來說,現行版本為24小時累積雨量達50毫米以 上,且其中至少有1 小時雨量達15 毫米以上之降雨現象,新版則修正為24 小時累積雨量達80 毫米以上,或時雨量達40 毫米以上之降雨現象 。
氣象局表示,依照現行的雨量分級,2009年至2013年發布豪(大)雨特報的天數,平均一年有188天,「按照新的雨量分級,則會縮減22天,達166天,減少部分致災可能性降低,相對來說,可以有效提高警戒效能,新雨量分級將致災的降雨紛為4級,並將各防救災單位的雨量警戒值與形動列入考量,提供救災單位、地方正與民眾參考。」
新舊版本如下:
大雨特報
現行大雨等級:
24小時累積雨量達50毫米以上,且其中至少有1 小時雨量達15 毫米以上降雨現象。
修正後:
24 小時累積雨量達80 毫米以上,或時雨量達40 毫米以上降雨現象 。
▼新舊版本對照。
豪雨特報
現行豪雨等級:
24 小時累積雨量達130 毫米以上降雨現象。
修正後:
24 小時累積雨量達200 毫米以上,或3 小時累積雨量達100 毫米以上降雨現象。
現行大豪雨等級:
24 小時累積雨量達200 毫米以上降雨現象 。
修正後:
24 小時累積雨量達350 毫米以上降雨現象。
現行超大豪雨等級:
24 小時累積雨量達350 毫米以上降雨現象。
修正後:
24 小時累積雨量達500 毫米以上降雨現象。
新版雨量分級表在今年(2015)5月12日中央災害防救會報第31次會議中通過,將由交通部函頒9月1日正式實行。
▼新版本希望能夠提高民眾對致災性降雨的警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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