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罪大惡極!雲林製油業者郭定及郭陳潘夫妻經營晉鴻貿易行,涉嫌自2012年向越南進口飼料油,再轉賣給廠商製作食用油銷售,售出的油體超過4百萬公斤。雲林地院29日判處郭定10年2個月徒刑,併科罰金新台幣9百萬元,郭陳潘涉嫌逃漏稅則獲判無罪。
▲晉鴻貿易行從越南進口飼料油,引爆國內食安危機。(圖/東森新聞)
雲林地方法院判決指出,郭定是3間公司的實際負責人,他涉嫌從2012年1月開始,自越南、香港進口無法食用的飼料油,再轉賣銷售給強冠、正義、北海、協慶等公司,任其加工製成食用油,推出「維力清香油」、「正義香豬油」、「全統香豬油」、「精製豬油」、「新萬香豬油」等油品銷售各地,欺騙消費者。
判決書指出,這些飼料油被以摻偽或假冒的方式,給各大廠商製作成豬油產品並販售,不少買家還是國內知名品牌,加上數量龐大、期間又長,對國人的健康造成極大損害。因此郭定被依詐欺及詐欺幫助犯與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共判處11年8個月,3罪合併應執行10年2個月,另併科罰金新台幣900萬元。
另外郭定的妻子郭陳潘涉嫌逃漏稅,法官認為無法證明3間公司有虛開不實發票之情形,因此判她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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