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孝之子防止法」防止子女不奉養父母。(圖/達志/示意圖)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南韓政府官員30日表示,法務部已完成民法修訂案是行方案,規定若子女不履行贍養父母的義務時,父母有權要回已贈予子女的財產,此法案也被稱為「不孝之子防止法」。
根據南韓《中央日報》報導,南韓法務部下屬之民法修訂委員會的《民法修訂草案》規定,除子女不履行贍養父母的義務或對父母有傷害、暴力等行為之外,「父母受到虐待或其他不當待遇時,原定贈予的財產可予以取消。」
報導還提到,南韓現行法律規定,一次性給予女的財產不可要回,但修訂案的規定是可以要回,修訂案指出,「必須修訂《民法》解決類似問題」。南韓在野黨「新政治民主聯合」也說,將在9月初提案「不孝之子防治法」,並正式討論修訂《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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