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學運期間到立院附近鬧場的張俊銘,圖為資料照。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2014年3月太陽花學運期間,男子李俊忠號召多人飆車至立法院鬧場,其中19歲的張俊銘被媒體拍到褲襠濕了一片,被網友諷為「漏尿哥」;由於張男等人都坦承犯行,依公共危險罪判處3至4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李俊忠假藉「反服貿」名義,於去年3月24日晚間9時許在板橋殯儀館號召數十人,一行人分乘4、50輛機車至青島東路附近的反服貿抗議人潮現場,沿途對群眾按鳴喇叭聲、叫囂,並逆向行駛、闖紅燈、蛇行,甚至放鞭炮與信號彈。
李俊忠由於未到庭,將另行審結宣判。另外,張俊銘還持西瓜刀揮舞,同時對拍照記者嗆聲,這部份已被法院依恐嚇罪判處3個月,可易科罰金9萬元,並須向公庫繳納5萬元,緩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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