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少女無照騎車又沒戴安全帽,躲警方攔查被車撞,造成1死1傷。(圖/東森新聞,下同)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市兩名15歲吳姓、陳姓少女日前無照雙載且沒戴安全帽,為躲避警方攔查釀成1死1傷,引發社會議論。對此,新北市新店警分局碧潭派出所巡佐施富國近日在臉書發文表示,「小妹妹,妳的死是妳們自己選擇的,對我來說沒有任何遺憾跟可惜。」台北市信義警分局長吳敬田也留言力挺。
施富國6日寫道,一直以來,長官總三令五申要他們遇單純違規別追車,事後逕舉就好,那請問長官還有負責司法訴訟的檢察官、法官、律師們,以及喜歡在談話節目耍嘴皮子的名嘴們,「哪位能告訴我單純違規跟有犯罪事實的區別呢?犯罪嫌疑人臉上沒有寫字啊!還有,你們以為我們就只是單純想開他罰單而已嗎?」
施富國說,在警專上課學到「見警就逃、非奸即盜」,所以追車不只是因為對方違規,更懷疑對方是犯罪嫌疑人;制服警察巡邏查獲的案件中,保守估計有超過半數是嫌疑人違規,被制服警察盤查而查獲,當中當然會遇到嫌犯抵抗,就會衍生追車甚至街頭搏鬥,你們以為那些人會乖乖束手就擒嗎?
「在台灣,最不缺的就是嘴炮人了。」施富國認為,為何要求警察不追車,而非要求違規違法人接受警察盤查呢?假如只一味顧慮違規違法的人權,那還需要警察、還需要法律嗎,「小妹妹,妳的死是妳們自己選擇的,對我來說沒有任何遺憾跟可惜,警察,依法行政何錯之有?」
這篇文章短短3天就吸引近2萬人按讚、近1000人分享,許多網友力挺,「以後叫名嘴、檢察官、法官去抓犯人,警察取締舉發違規就好」、「依法行政,不然要法律幹嘛?支持警方」;吳敬田也留言說,「支持警察執法,社會才能安定祥和」。
5日下午,兩名少女在中山路、青年路口闖紅燈被新興警分局五福二路派出所員警發現,見對方要求停車接受盤查,疑害怕在巷弄逃竄,因車速過快撞上施姓駕駛的Mini轎車;騎車的吳姓少女傷勢穩定,但後座的陳姓少女傷勢過重,家屬同意放棄急救。警方6日將施姓駕駛和吳姓少女依過失致死罪嫌送辦。
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強調車禍發生到警用機車出現約間隔5秒,估計少女機車和警車約有50、60公尺遠,事故主因應非警車緊追。高雄市警局長陳家欽也現身五福二路派出所力挺基層。
新興警分局副分局長林玉崑曾表示,「追與不追可能就要看當時狀況,有些案子這難就難在說還沒有盤查之前,還沒有了解之前,我們如何去判斷他只是單純的違規還是有違法?實在有困難。」
▼兩名少女撞上一輛轎車。
▲▼兩名少女1死1傷。
▼施富國臉書PO文。(圖/翻攝施富國臉書)
我們想讓你知道…別逃就不會發生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