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按摩示意照,無關本案。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開設電腦工作室的廖姓男子自稱懂得整骨按摩,102年遊說一名女大生「脫衣服比較不會受傷」,被控趁機搓揉女方胸部,甚至觸摸私處說「我好像看到處女膜耶」;台中地院8月底判廖男10個月徒刑。
判決指出,廖男自學略通算命及整骨按摩,於102年9 月間在逢甲夜市認識被害人,當時女大生未成年,同年9月11日至12月11日間,女大生先後6次前往廖開設的電腦工作室接受按摩。
按摩過程中,廖均以脫衣服按摩較不會受傷為由,將女子外衣掀起,或要求A 女將內衣與內褲均脫掉進行按摩;他見女大生單純可欺,且已取得對方信任,102年12月11日幫被害人進行裸體按摩、塑身時,以雙手搓揉胸部、拉乳頭,並撫摸、輕撥被害人外陰部,甚至朝內觀看,還說「我好像有看到處女膜耶」等語。
被害人後來向友人提及此事,在友人之建議下訴警究辦。法官認為,廖男利用此按摩之機會,明知對方屬於因相類醫療關係受自己照護之人,竟利用機會猥褻,判他10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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