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定跳2次都不到190cm... 績優替代役考不上警察提告

▲男子認為,立定跳遠測驗與警察的職務並無實質性的關聯。(示意圖/記者孫曜樟翻攝)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10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在上月26日公布。不過,一名曾經擔任替代役的男子參加特考時,通過了筆試卻敗在「立定跳遠」,他認為立定跳與警察職務並無實質性的關聯,因此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則認為,該項目可了解考生腿部瞬發力,因此判男子敗訴。

判決書中指出,男子參加103年警察特考行政警察人員類順利通過筆試,但在第二試體能測驗時,2次立定跳遠的成績僅132公分及118公分,未達及格標準的190公分,他不服未獲錄取因此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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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主張,雖然法定考試內容需與警察職務相關,但立定跳遠與巡邏臨檢、值班備勤等並無實質性的關聯;加上自己擔任替代役期間曾協助員警制伏嫌犯,且獲選為內政部績優替代役,應該具有擔任警察的能力。

不過,考試院方面指出,男性考生立定跳遠及格標準比照警校生的入學考試,為的是要測驗考生的腿部瞬發力,確保此人可以因應高危險的工作。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涉及專業判斷應給予有關機關尊重,且立定跳遠測驗並無逾越法規,因此在本月初判決男子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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