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視鄭捷少年身世坎坷,告父母爭取撫養費勝訴。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自稱「鄭捷頭號粉絲」的黃姓男子,在鄭捷犯下殺人案收押後不到3小時趕去看守所會面,後來被家人送到安養院收置,他向法院控告自己的父母拋棄,法院判決黃男父母每月需給他1萬5千元的扶養費。
「所以你是特地去關心鄭捷的是不是?早上是自己一個人去看守所嗎?」穿著藍色外套、牛仔褲,男子左手緊抓著包包,面對記者詢問怎麼樣就是不開口,「你到底是不是他粉絲?要澄清一下嗎?是有恐嚇還是有要模仿的感覺?」
鄭捷犯下殺人案後,第一時間趕到看守所辦理會客的黃姓男子與鄭捷深聊犯案細節,甚至還聊到如何製做炸彈,結果被警方約談,雖然沒有犯罪事實,卻被家人送到八里療養院安置,他向台灣人權促進會求助,士林地方法院將強制就醫改成自願住院。
黃男後來又控告父母拋棄,表示父母從小離婚,讓他備受冷落,只能睡在樓梯口,時間長達1年,國中畢業後父母就不讓他升學;新北地院判黃男父母需每月各付黃男5千、1萬元。面對法院判決,他的母親表示平常都有在關心兒子,而且也有安排住處,否認棄養。(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