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性關係」第二章 金溥聰高院再戰馮光遠

2015年09月21日 10:26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作家馮光遠公開指前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和馬英九有「特殊性關係」、「蠢材、賤貨、人渣」等語,台北地院審理後宣判馮光遠無罪,金上訴高等法院,21日高院開庭,金溥聰為捍衛自己名譽親自到庭,馮光遠也到庭,2人在法院內正面交鋒。

金溥聰不滿作家馮光遠公開指他與總統馬英九有「特殊性關係」,還批他「蠢材、賤貨、男妓、人渣」等語,向台北地院提告求償200萬元,並在4大報登報道歉,但一審法院經審理後認為,馮光遠所指述與公益有關判決金敗訴,馮免賠免道歉,金不服上訴高院,今日開庭審理。

國安會前秘書長金溥聰與作家馮光遠今日為「特殊性關係」一說,再戰高等法院。(示意圖/資料照)

今日上午金溥聰為捍衛自己名譽親至到庭,但在庭外不願多表意見,僅願在庭內說分明,而馮光遠也到庭,2人在法院內正面交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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