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姓酒店清潔員工遭開除之公告。(圖/翻攝自楚天都市報)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浙江省金華市浦江縣某家酒店的張姓清潔工,日前因為拿了兩張屬於公司的衛生紙應急,遭公司指控為偷竊而開除,還在店門口張貼告示說她品性惡劣,希望其他員工不要跟她一樣。
據《楚天都市報》報導,有網友表示:自己的姐姐在浦江縣一家酒店工作,負責園區內「溫泉樂園」的清潔,和酒店簽了一年的合約。某天她肚子不舒服,吃飯前從園區廁所裡抽了兩張衛生紙,放在隨身的塑膠袋裡備用,因為食堂的廁所不提供衛生紙,出酒店時被保安看到,把她攔下來要求開包檢查,由於當時身體不舒服又有點驚慌,所以沒做特別解釋就回家了。不料第二天上班到了酒店門口,就看到公司貼出告示,說她因為偷竊而被開除。
據了解,酒店完全沒有詢問當事人就發出公告,還稱張姓清潔員品性非常惡劣,對整個酒店範圍內造成了嚴重的不良影響。而張姓員工表示,開除她沒有關係,了不起再找另一份工作,可是酒店公告連名字都寫出來,讓她覺得很丟臉,不知該如何見人。
張姓員工還說,自己是浦江本地人,怕這件事傳出去,壞了聲譽,以後碰到認識的人都覺得尷尬;已經打過電話給領班,希望酒店能把事情調查清楚,還自己一個清白,但對方都沒有回應。
該酒店人力資源部的員工則回應,他們是按照《員工手冊》來辦理,酒店的規章制度一向較為嚴格,不管是清潔員工還是高層主管都要遵守;手冊上明確標註:「私人物品不進店,酒店物品不出店」,也就是說酒店內的任何東西,所有員工都不得帶出酒店,包括衛生紙、客人吃剩的飯菜等等。而且員工下班時,酒店也允許保全對他們的隨身物品進行檢查,以免出現夾帶現象,必要時還可要求員工打開包包。
另一位溫泉部工作人員則表示,事發時張姓員工不願配合開包檢查,還趁機溜走,所以酒店才跟她解除了合約,只能算是解聘,不是開除;至於張貼公告則是為了提醒其他員工不要貪小犯錯,絕對沒有針對張姓員工。
浙江智仁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黃新發表示,張姓員工的盜竊行為是否成立,還待警方調查進,如果酒店侵害她的名譽權,造成經濟與精神損失,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廁所衛生紙。(圖/示意圖/資料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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