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示意照,無關本案。(圖/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上過電視的「美魔女」周姓女子,3年前外遇張姓人夫,張男後來不願維持婚外情、又拒絕賠周女20萬元,周竟聯合丈夫對張男提告;張妻則向周女提告求償180萬元,台北地院認定2人發生20次以上關係,日前判周女須賠償40萬元。
台北地院民事庭判決指出,45歲、已婚周女因與丈夫感情生變,明知張男已婚,仍於102年1月間,蓄意灌醉對方並發生性行為,之後又多次邀約張男嘿咻,2人性行為達20次以上,周女並曾經懷孕。
張男因為不願維持婚外情,周女以曾經懷孕為由要脅20萬元之賠償,甚至前往張楊祥工作地點(某光電公司)對其同事、長官渲染此事,蓄意將醜聞擴大;周女又以言語羞辱張男外貌,並因張拒絕賠償,乃聯合丈夫向張提出刑事通姦告訴及請求賠償30萬元。
法官認為周女設局破壞張男婚姻,侵害張妻配偶權,致張妻精神上的痛苦,判周女應賠償40萬元;至於張男去年被依通姦罪判8個月、周女判6個月,可易科罰金確定。周女曾贏得「美魔女媽媽」比賽亞軍,2013年間還上過《康熙來了》等節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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