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在網路上PO文或發言真的要謹慎!一位原本在成大任教的賴姓女副教授,因和毛姓男學生發生車禍,雙方和解不成下,對方在網路上發文罵老師「社會敗類」,網友也跟著一起謾罵,有媒體沒查證就刊登報導,結果毛生因已向對方道歉全身而退,但其他人卻全被控告求償,法院全判准,變成當事人沒罪,幫腔的全有事。
賴姓女副教授和毛姓男學生是在2011年5月,於台南光口郵局和雲平大道交叉口發生車禍,後來因和解不成,毛生就在PTT上貼文罵老師,「原來真的有如此惡劣的老師」、「社會敗類」等語。而網友郭姓、吳姓及陳姓網友看到後,也跟著網路留言開罵,一家網路媒體未經查證,以「成大生被撞斷腿,肇事教授態度傲慢」標題報導,結果一名鄭姓網友在網路上轉貼該新聞。
事後,毛姓學生撤下PO文同時還向老師道歉,但是看到網路PO文就跟著開罵的郭姓、吳姓、陳姓網友,以及報導的媒體,則被賴姓女副教授告上法院。3網友和媒體分別判賠1萬元、40萬元,轉貼報導的鄭姓網友也被告判賠5萬元,並需刊登道歉啟事。
整個案件發展到後來,是主事者及時道歉沒事,但是一群敲邊鼓的統統有問題。有成大學生認為,「有點蠻無辜的,但是只是希望大家之後在網路上對自己的言行也要負責,那個老師應該這樣想。」另一名成大學生表示,「好像是有一點點過份,但是老師也不一定是她的錯,因為是網友他們自己有時是無的放矢的,純粹想要酸一下老師。」
網路雖然是自由的空間,但是貼文罵人,甚至不不明究理就加入戰局跟著罵,恐怕就會觸法,而這件案例就是明顯的侵害名譽,網路上的發言真的要謹慎。(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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