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10萬買高空煙火亂射 毀10屋6車4人傷 恐賠300萬!

東森新聞記者陳永毅/彰化報導

中秋放煙火闖下大禍!彰化2名男子27日晚間燃放高空煙火,疑似砲管沒架好,煙火引爆亂射,爆炸震波及煙火,波及一間超商、6輛車及10戶民宅,造成4人受傷,其中一名9歲男童被碎片刺進眼睛,左眼有失明之虞;警方找到肇事的2名男子,他們供稱花10萬買煙火慶祝,現在除了消防單位開出百萬罰單,加上財物和傷人損害賠償,恐怕得賠上300萬元。

煙火爆炸的瞬間轟然巨響,強大震波讓超商天花板應聲掉落,燈具直接砸到地板上,正在結帳的店員和顧客也驚惶奔逃,倒是一位阿伯一開始還很淡定,繼續看著書報雜誌。發生什麼事?

監視器拍下原本圍觀看施放煙火的大人、小孩,目擊煙火爆炸,冒出紅色火光轟然巨響,四散的火星引燃大火,目擊者以為工廠爆炸,「砰一聲,大家趕快逃啊逃啊逃!」

27日晚間,29歲的王姓和魏姓2名男子開著小貨車,車上載滿砲管和高空煙火,想要好好施放慶祝中秋,不料沒有專業常識,疑似砲管沒架好,煙花四射造成處處火災,車上殘留火星又再度引爆,炸壞6輛車,燒了10戶民宅,造成4人受傷,其中一名9歲卓姓男童左眼可能因此失明。

伸港派出所長廖仁蔚表示,「煙火是在台中市區所購買,購買完畢到伸港來施放,數量不少喔!在整個貨車上面,還有很多的高空煙火,購買的煙火應該是屬於比較劣質的煙火,施放過程煙火未到達應有的高度即引爆,導致震波影響到附近的商家及民宅的玻璃破損。」

警方找到這2名男子,他們供稱花了10萬元,煙火在台中購買,可能是瑕疵品。造成這麼嚴重的傷害,消防局依煙火管制條例對他們開出3張罰單,罰金高達195萬元,加上財物和傷人損害賠償,恐怕得賠上3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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