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征琴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圖/翻攝自南京浦口法院微博)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前陣子備受關注的「南京虐童案」終於作出判決,江蘇南京市浦口區人民法院30日一審宣判,被告人李征琴涉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她在庭上表示,「孩子被我打了是我的錯,但社會各界和網上給孩子帶來的傷害比我的更大。」
據《中新網》報導,李征琴在法庭上先對前一天過激的行為表示歉意,隨後強調如果法院能夠依法認定孩子的傷構成輕傷,她才會認罪,如果不是將會去喊冤。公訴機關指控,李征琴採取粗暴教育方式,致孩童身體損傷程度達輕傷一級,已構成故意傷害罪,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
這個9歲男童是李征琴表妹的兒子,她在2012年帶回撫養,並在2013年到安徽省某個民政局辦理收養的手續,她之前因認為男童撒謊,便先後使用竹製抓耙子和塑膠跳繩對他抽打。從照片上來看,這個9歲男童的背被狠心打得像鬼畫符一樣,怵目驚心,經南京市公安局物證鑒定所鑒定,男童身體、四肢挫傷的面積為10%,已夠成輕傷一級。
▼9歲男童的背被打得像鬼畫符一樣。(圖/翻攝自中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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