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部長落跑不是個辦法 辭職也要給長官一個好理由

▲文化部長洪孟啟。(圖/翻攝YouTube)

文/陳弘修

主政者,在國事蜩螗之際,殺幾個大官,或許可以平息民怨。同樣地,在朝當官,替老闆擋子彈,擋得好是義務,沒什麼好講。但若是說到想閃人,這可得稍微衡量一下情勢與時機,更重要的是得找個好藉口,不然最起碼也要讓老闆有個心理準備。

文化部長洪孟啟30日被媒體報導質疑以公帑補助數名國民黨籍立委,令人玩味的是,消息在上午傳出後,他決定向行政院長毛治國提出辭呈,但整件事在行政院緊急處理後,隨即以毛治國在下午兩點已經透過電話慰留為由暫時打住。

說巧不巧,當晚的內閣踹共網路直播節目剛好輪到洪孟啟上台,過程中,大家其實沒什麼興趣聽部長講文創,直到他開始澄清補助疑雲,才把盯著節目看的媒體目光拉回到螢幕前。

經過了將近半天的時間,洪孟啟的說法就兩個重點,一是強調絕對沒有拿高額公帑補助特定國民黨立委,另一為先前確實有與三位次長、主秘針對業務督導提出補助案的議題討論,但當下就否決此案,文化部內部開會紀錄流出,是他督導不周,因為深感愧疚才遞出辭呈。

問題是,把洪孟啟的說法和這整個辭呈與慰留的過程相互對照,按一般危機處理的邏輯來看,倘若真的沒有做,首先應該準備的就是對外說清楚講明白,而不是先透過遞出辭呈以明志,在等待慰留或批准的過程中,間接地提供了時間與空間,讓在野黨多了個攻訐的舞台。

另外,這件事的還有一個點是會議記錄外流。如果是刻意被披露,那就是表示有人看不過去,對事還是對人,洪孟啟事後必須查清楚。畢竟,關於「補助款」這檔事,上從中央下到地方,已經行之有年。

以立法委員跟中央部會的互動來說,不管藍綠,不管是誰執政,替社團或組織向相關部會申請補助款都有一定的程序,有些部會或國營事業單位甚至會有潛規則,以固定的小額度來滿足立委選服的需求,真的要查,把補助申請與記錄調出來就可以知道,不會因為那位委員申請了就得被污名化到底,重點在於有沒有掩耳盜鈴、因人設事。如果真的可受公評,那就該據理力爭,為自己也為長官。如果是空穴來風,那就該好好地查一查,為部屬也為尊嚴。以為落跑就沒事了,絕對不是一個政務官該有的心態。

●作者陳弘修,《ETtoday東森新聞雲》要聞中心記者。以上言論為個人立場,與公司無關。ET論壇歡迎雲友更多參與,也歡迎網友發表高見,投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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