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入性行銷…國片《花漾》賣座差 馬祖酒廠不付錢敗訴

▲言承旭、陳妍希、陳意涵出席《花漾》簽書會。(圖/記者張一中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3年前上映的國片《花漾》票房不佳,讓贊助商馬祖酒廠認為電影行銷效果並不大,加上片商和酒廠當時還有簽約置入性行銷「馬祖花漾酒」卻滯銷,因此拒絕支付佣金,被片商提告;最高法院判決出爐,認為酒的銷售量和票房沒有關係,判馬祖酒廠要支付381萬元。

《花漾》3年前風光上映,演員陣容堅強,包括言承旭、陳意涵、陳妍希、鄭元暢,還有港星任達華、吳君如,馬祖酒廠看好票房,和片商簽約置入性行銷,推出花漾酒,沒想到票房卻不如預期。

電影上映1個星期,全台票房只有4百萬元,在台票房不到7百萬元,海外回收也只有1200萬,但光是成本就要1.5億,讓不少影評人跌破眼鏡;而馬祖酒廠所推出的1萬3千瓶花漾酒也滯銷,酒廠認為是電影票房和口碑不好的關係,因此拒絕支付佣金,片商南方島電影公司因此提告。

歷審法院皆判南方島勝訴,最高法院維持福建金門高分院見解,認為片商已盡行銷責任,駁回馬祖酒廠上訴,判酒廠須給付佣金和退還履約保證金共381萬4650元及利息,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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