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示意照,無關本案。(圖/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李姓警官去年發現許姓女友和前男友的性愛影片後,竟偷偷複製並向同事炫耀,後來2人分手,女方得知此事後憤而提告,但許女因多次盜用密碼登入李男臉書也挨告,由於雙方不願和解,都被檢方起訴。
29歲的李姓警官去年9月與許姓護理師(25歲)交往,李男在許女的外接式硬碟中,驚見女友與前男友的性愛照、影片,當下不動聲色並拷貝檔案,2人在數月後分手。
但李男竟將許女的私密檔案放上臉書,甚至留言譏笑女友前男友的「尺寸」,許女得知後,多次盜用密碼登入李男臉書「調查」,對李男提告妨害名譽、妨害電腦使用等罪,李也對許女提告。
李男辯稱私密檔案是「不小心複製」,事後全部刪除、沒有外流,但許女認為檔案都放在獨立資料夾,駁斥李「不小心」的說法;另外,許女強調她是在得知性愛照與影片外流後才登入李的臉書,主張「非無故」登入。
由於雙方堅持提告、不願和解,檢方以無故取得他人電腦之電磁紀錄、誹謗罪起訴李男,許女則依入侵電腦設備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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