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妹因為穿太暴露遭解雇。(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地方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24歲的女子小彤(化名),五官亮麗、又擁有E罩杯好身材,今年(2015)6月開始在某皮件公司上班,薪水28K,日前卻突然遭到開除,原因是她穿著太過暴露,還被丟包在台中,讓她非常生氣,「公司裡明明還有男同事穿著『吊嘎』(內衣),寬鬆到都快露點了!卻只有解雇我,難道不是性別歧視嘛?」
據《自由時報》報導,小彤表示,「8月28日和上司去台中工作後,突然被通知明天不用來了!」還馬上被丟包,原本想說是不是表現不好,事後才知道竟是因為穿著暴露,「但是我平常都穿T恤、牛仔短褲或是背心,也沒有故意要露事業線,重點是公司從來沒人說過我穿太露了,就突然要解雇,覺得非常不合理,而且公司明明有男同事穿吊嘎都沒關係。」
對此,該公司發言人說,「解雇是人力考量。」不過卻沒有詳細說明穿著暴露這一點。律師李永然則說,「如果真的因為穿著暴露而解雇,並不符合《勞基法》,建議小彤可以向勞工局申訴,或者直接走法律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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