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性關係」馮光遠判賠百萬 柯文哲:他有錢賠嗎?

2015年10月6日 12:16

▲柯文哲視察台北藝術中心。(圖/北市府提供)

記者楊佳穎/台北報導

作家馮光遠和現任總統府資政金溥聰的「特殊性關係」民事官司,6日上午高等法院宣判馮光遠敗訴,需賠償金溥聰100萬元,並在4大報道歉,全案仍可上訴。對此,台北市長柯文哲上午受訪時直言「他有錢賠嗎?」馮不是很有錢,這樣麻煩了。

馮光遠先前在臉書批評金溥聰和總統馬英九有「特殊性關係」,遭控告毀壞名譽,求償200萬元並且登報道歉;另外,刑事部分則是挨告加重誹謗及公然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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