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敗訴遭判賠 馮光遠笑小事一樁再批金溥聰

▲民事官司敗訴,馮光遠說早有心理準備,小事一樁,但依然重批金溥聰「特殊性的關係」。(圖/記者楊佩琪攝)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特殊性關係」案,高等法院民事庭6日上午宣判,馮光遠判賠100萬,還要登4大報道歉。馮光遠下午接受訪問時,依舊重砲批評,金溥聰嚴重破壞台灣文官體制和民主,若不是和馬英九有特殊性的關係,怎麼可能想當什麼官就能當,想丟就丟。對於敗訴,馮光遠強調,小事一樁,早就有心理準備。

至於敗訴理由,馮光遠表示目前還沒看到,但上次金溥聰親自出庭後,就已經有心理準備會敗訴,因為金的說法,的確會讓法官動容。馮光遠認為「台灣各個重要職位,他是想當就當想丟就丟,這樣子的人,完全破壞了台灣的文官制度和民主,他的黑手伸進台灣的輿論,大家都知道,那你說,不是靠著特殊性關係,那是什麼呢?」

而目前馮光遠代表新時代力量參選立委,對於團隊下不少年輕夥伴,也大聲呼籲「台灣要有真正民主真正獨立的未來,是要靠你們,靠你們毫不畏懼,像我這樣子的判決,小事一樁。」

算一算目前和馮光遠有關的官司,最少10件,2件敗訴,包括這次的民事官司。有不少網友認為,贏了本來就不應該高調,現在輸了吧;還有網友酸,為什麼不罵法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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