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地利青年(Max Schrems)申訴有洩漏個資嫌疑的「安全港」勝訴,將影響臉書等網路巨頭。(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網路隱私權又再進一步!歐洲最高法院6日裁定,美國與歐盟在2000年簽署的「安全港」協議無法保證維護歐洲個人資料,必須予以撤銷。預計臉書和其他網路巨頭未來不得將歐洲公民的個人資料傳至美國。
根據「安全港」協議,只要美國企業確保採取適當層級保護措施,就可將資料從歐盟傳輸至美國。2013年前美國中央情報局職員史諾登(Edward Snowden)揭露美國政府的監聽計畫,引爆各界對官方掌控個人隱私權的話題。
促成這項判決的是來自奧地利的法律系畢業生施倫斯(Max Schrems),他向愛爾蘭隱私權主管機關提告,指控臉書將愛爾蘭歐洲總部的用戶資料傳輸至美國,證明安全港協議未能兌現保護隱私承諾,「這傳達了明確的訊息,歐洲不允許大規模偵監,同時此舉也侵害基本權利。」
德國司法部長馬斯(Heiko Maas)表示,最高法院這項判決,傳達了歐洲對基本權利的保護立場,「凡在歐洲提供產品或服務的業者,必須遵守歐盟資料保護權,無論伺服器在哪裡。」
對於這項裁定,臉書發表聲明指出,該案並非針對臉書,歐盟法院的佐審官也說臉書沒有做任何不法情事。臉書並呼籲歐盟和美國盡速找出提供合法資料傳輸的可行辦法,以解決任何國安相關議題。
▼有「美國深喉嚨」之稱的史諾登是前情報人員,因為向媒體揭露美國的監聽案而遭到通緝。(圖/翻攝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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