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連續假期共有7個。(圖/資料照,記者林冠瑜攝)
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布,依「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及「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等相關規定,核定2016年(民國105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明年連續假期共有7個,總放假日數共116日。
人事總處指出,2016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3日以上的連續假期(併同例假日),總計有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3日)、農曆除夕及春節假期(9日)、和平紀念日(3日)、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4日)、端午節(4日)、中秋節(4日)及國慶日(3日)等7個連續假期(詳如附表)。
人事總處提到,往年對於放假紀念日、節日遇到星期二、四,只有農曆除夕及春節假期、兒童節、民族掃墓節、端午節以及中秋節有調整放假規範,直到103年10月21日「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第4點修正後,放假紀念日、節日只要遇到星期二、四將一律調整放假,並依第5點規定於前一周的星期六補上班。
人事總處強調,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僅適用於政府行政機關公務人員,至於公營事業機構人員的放假,原則上比照辦理;軍人放假則屬國防部主管權責,應依該部規定辦理。另外,各級學校適用的學年度行事曆,是由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訂定,而民間企業人員放假涉及勞動基準法相關事項,應依該法主管機關勞動部規定辦理。
▼2016年政府行政機關紀念日及節日放假一覽表。(圖/人事總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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