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未主動問民眾吃飯沒,成了案例檢討教材。(圖/翻攝「靠北警察」臉書粉絲專頁,下同)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國道公路警察第二大隊一名陳姓員警月前處理車禍,未主動問當事人吃飯沒;民眾事後向警方投訴沒用餐導致血糖低,使得陳員被檢討、汪姓備勤小隊長遭記「劣蹟」。「靠北警察」臉書粉絲專頁近日酸說,「以後要問事故當事人,『先生小姐您好,請問要先做酒測還是要先用餐』?」
「靠北警察」貼出一張國道公路警察局的案例檢討,內容指「適遇中午用餐時段,雖員警本身亦未用餐,惟未主動積極關心當事人(含乘客)飲水及用餐事宜,欠缺積極服務精神,應檢討改進;備勤小隊長未能主動介入協助處理、關心民眾,未盡落實內部管理工作,基於加強小隊長管理責任,核予劣蹟註記。」
文中指出,員警處理交通事故適遇用餐時間,無論民眾要求提供飲食與否,均須本於主動關懷、為民服務精神徵詢用餐意願,以提升服務品質並符合民眾期待與要求。
「靠北警察」小編反諷說,「這嚴重影響警譽!應記過處分!大家說好不好!」許多網友也狂噓說,「所以以後第一句要問『常公子吃過了沒』,請不要浪費我的納稅錢』、「血糖低是警察造成的嗎」、「從今天起,全國所有警察單位皆配置血糖機及buffet台,啾咪」。
對此,有網友貼出國道公路警察局的回應,文中表示該案是接獲民眾投訴,於分隊處理交通事故時適逢用餐時間,因駐地偏遠、附近沒有商店用餐不便,「但員警因忙於處理事故疏於關心,民眾因期間未用餐導致引發血糖問題。」國道公路警察局說,提出案例檢討目的是提醒同仁在能力所及下,以同理心兼顧當事人的合理需求,及幹部善盡指導責任。
不過,警政署督察室回應深表不滿及遺憾,案內單位除未體恤同仁辛勞及飲食外,卻因未詢問民眾有無用餐等,對同仁加以檢討改進並追究備勤小隊長責任,甚至將此偏差觀念列為督導通報檢討,嚴重打擊同仁士氣,該單位主管人員之觀念顯有偏差。
警政署督察室說,已指派專人徹底調查,倘確有缺失,除追究承辦人員責任外,一併追究該單位核批本案之相關人員責任,以導正少數幹部偏差之觀念,維護同仁工作之士氣。
▼國道公路警察局的回應。
#677案例檢討:處理交通事故遇用餐時段,員警雖自身未用餐,但未能主動關心民眾用餐事宜,欠缺積極服務精神,請檢討改進;備勤小隊長未能主動介入協助處理、關心,受劣跡懲處。但小編覺得呢!這嚴重影響警譽!應記過處分!大家說好不好!國道公路警察局連絡電話:02-29094111,電子信箱:hpbd1403@hpb.gov.tw請大家把服務需求告訴警察局唷!
Posted by 靠北警察 on 2015年10月17日
我們想讓你知道…吃飽再出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