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妻擄女害兩命還放話報復 狠男二審改判死刑!

▲李姓男子殺妻擄女害兩命,二審改判死刑。

地方中心/高雄報導

李姓男子殺妻、擄走女兒燒炭造成2死慘劇,一審被判無期徒刑,上訴期間李男在出庭時揚言要報復前妻家人,法官認為他不知悔改、沒有教化必要,改判死刑。

李男2012年間曾因為擄走一對女兒被判刑,去年4月16日上午7點多,他到兩個女兒就讀的幼兒園堵人,先與前妻起口角,再拿出預藏的刀子刺死前妻後,劫車將7歲大女兒載走,4歲的小女兒因為早一步被老師帶進教室才逃過一劫。

更可惡的是,他帶著大女兒開車逃逸到新竹縣尖石鄉山區燒炭自殺,被員警發現緊急送醫後,李恢復意識,女兒卻陷入重度昏迷,延至6月間身亡。

本案一審時,法官認為李不是計畫性蓄意殺害前妻,判他15年徒刑,但涉及殺害女兒部分惡行重大,判處無期徒刑;進入二審時,李竟當庭表示,與前妻家的恩怨「不死不休」,放話假釋出獄後會報復。

高雄高分院法官認為李根本無心悔過,「監獄教化已難收矯正效果」,殺前妻部分改判無期徒刑,殺女兒部份改判死刑;全案可上訴。

● 《ET新聞雲》提醒您,請給自己機會:
自殺防治諮詢安心專線:0800-788995;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

►►►傳送第一手的新聞,鎖定《ET即時》粉絲團就對了!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