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生刺死同窗 「傷口比兇刀深」檢方請法官從重量刑

▲國中生刺死同窗辯稱誤傷,檢求處從重量刑。

地方中心/屏東報導

今年6月屏東2名國中應屆畢業生發生口角,其中黃姓學生持摺疊刀猛刺另一人腹部,造成對方傷重死亡。黃姓學生供稱只想嚇對方,沒想到誤傷,但檢方發現兇刀長9公分,死者腹部的傷口卻深達9.5公分,因此依殺人罪起訴,同時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死者阿嬤聽到檢方對嫌犯求處重刑感到稍稍安慰,卻又不想再碰觸到這個傷口。「我怎麼會知道這些?跟你說這都是年輕人的事,他爸爸現在的想法我不知道(記者:他沒有說?),對。」

事情過了快半年,但阿嬤還是難捨失去孫子的傷痛。死亡的國中生在畢業前遭同班的黃姓學生拿預藏的摺疊刀刺入腹部,造成大出血,送醫時還有意識,但仍因傷勢過重死亡。他的母親(上圖)當時表示,「我只希望小朋友他一路好走,下輩子再當我的小孩。」

黃姓國中生向檢方供稱「不小心誤刺」,但法醫解剖時發現死者致命傷口深達9.5公分,傷到胃腎、肝臟及腹部主動脈,造成體內大出血死亡,而兇刀只有9公分,明明是用力刺入才會造成比刀長更長的傷口,殺人意圖明顯,絕對不是誤傷。

屏東地檢署主任檢查官楊婉莉說,「剛開始是移送少年法院,因為少年法院調查之後,認為這個涉嫌還是重大的,所以才會裁定移送到本署再行偵辦。」檢方認為2人是同班同學,只因為發生爭吵,黃姓學生就要致對方於死地,且犯案後還一再否認,所以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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