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計程收費上路至今,未繳納欠費金額驚人。
記者賴文萱/台北報導
國道計程收費上路快2年,高公局統計自國道計程收費實施至104年4月為止,因用路人通行國道未主動繳費以致欠費逾期未繳金額約1.7億元(約占總通行費收入之0.7%)。高公局除開立違規舉發單,後續將針對欠費達300元以上者,進行強制執行相關作業,請用路人主動查詢欠費並進行繳費。
國道全面啟用電子收費後,雖然減少了裁撤收費員後的人事成本約10億元,但每年要給遠通近15至16億元的委辦費,再加上未繳納的欠費,立委葉宜津5日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上指出,國庫收入1年減少快10億元。
交通部長陳建宇回應,已設置淨牌專案,能減少車牌髒污和偽造車牌造成的欠費,且欠費催繳時間長,但他仍強調未繳納的欠費若逾期就會強制執行。
高公局說明,政府實施計程收費政策後,有關用路人通行費繳費期程規劃有自動繳費期、平信通知繳費期及雙掛號通知繳費期,自通行日起約有3個月之繳費期間,逾期未繳者才會依處罰條例開單,按通行日每筆處罰300元。
經比較英國倫敦擁擠費及愛爾蘭公路電子收費系統,對於應繳之通行規費,未於短期內繳費者,將立即加收罰鍰,若逾一定期間以上仍未繳費時,除會有高額罰鍰外,並即進行強制執行追討欠費。相較之下台灣追繳程序較為人性化,且欠費未繳率僅0.7%,遠低於愛爾蘭4%與英國2%。
高公局呼籲,通行費為使用規費,應於通行當下主動繳交。進入電子收費階段,用路人透過申辦eTag及預儲通行費,除可確保繳交通行費並享通行費9折優惠外,也不會衍生額外補繳及逾期罰單情事。高公局也再次提醒eTag目前仍為免費供裝,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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