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把墮胎當兒戲?台中市一名王姓女子懷有身孕,本來和未婚夫預定在今年3月結婚,豈料兩人隨後爭執,王女一氣之下竟決定墮胎,並由父親陪同到婦產科終止妊娠手術。離譜的是,事後這兩個人又合好,如期結婚兩個多月,王女的肚子卻沒大起來,迫於男方不斷追問,她竟冤枉父親,說他趁其昏迷之時帶去墮胎,接著…
▲墮胎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圖/取自網路)
起訴書指出,當時王女跟準丈夫陳姓男子發生爭執,她一氣之下到婦產科墮胎,想不到小倆口床頭吵、床尾和,很快又合好並結婚。婚後兩個多月,陳男發現太太肚子裡的孩子意外「失蹤」;由於他一再逼問,王女為了隱瞞實情,竟然謊稱是父親帶他去墮胎,還因此對他提告。
根據王女說法,父親先叫她回家協助婚事,並藉此控制她的行動,虐待之餘還施加精神折磨,讓她極度痛苦吞安眠藥自殺;然後,父親趁她昏迷帶去婦產科墮胎,她得知真相無法接受,遂決定控告父親和莊姓婦產科醫師墮胎及加工自殺罪。
檢方開庭調查,發現墮胎手術的同意書是由王女簽字,和她被迷昏帶去墮胎的說法不符,加上王父和醫師的證詞都直指王女說謊,她才坦承因老公反應激烈才會失慮,並對誣告父親一事相當後悔。檢方事後未將王父和婦產科醫師起訴,反依照誣告罪追究王女刑責;但考量到王女已經結婚,為顧忌婚姻和家庭和諧給予緩起訴1年處分,並須向公庫支付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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