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滿18歲 獸父想奪她初夜竟問「要不要給我?」

▲新北市一名獸父趁女兒滿18歲之際,竟想奪女兒初夜還問:要不要給我?(圖/示意圖,記者周宸亘攝)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19歲的女子「小華」(化名),從小遭父親猥褻長達8年,去年她滿18歲之際,父親竟然覬覦她的初夜,直接問她「要不要給我?」小華擔心父親奪走她的「第一次」,私下傳了「獸父性侵稚女」的社會新聞訊息給同學幫忙求救,才揭發父親獸行。法院依強制猥褻等罪判處獸父4年半徒刑,可上訴。

法院判決指出,這名年約40多歲的獸父,2007年經營網咖店時,多次利用妻子顧店的機會,趁家中只剩小華和兒子的時候,偷偷潛入小華房內對她猥褻胸部和下體;之後夫妻離婚,女兒和母親同住,兒子歸他,在去年10、11月間,剛滿18歲的小華曾到父兄的租屋處去探視哥哥,但剛好哥哥不在,又被父親猥褻得逞。

過程之中,父親見有機可趁,竟對小華說「摸一下沒有關係」,甚至還問她「要不要給我?」小華一聽擔心自己「初夜」就被父親奪走,嚇得連忙說出「我不要」、「不要碰我」,隨即推開父親跑回家中。事後她擔心噩夢成真,私下傳了一篇類似「獸父性侵稚女」社會新聞向同學求救,同學向校方舉發,整起案件才曝光。

法院審理之後,獸父起初坦承犯行,但之後卻又改口稱說「前妻教女兒說謊」,辯稱自己並未猥褻女兒,還稱說是女兒主動靠過來;但法官認為男子前後供詞不符,並且測謊未過,犯後態度不佳還否認犯行,且部分犯行是在小華未滿14歲時所犯下,因此依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猥褻等罪,判處他4年6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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